法院书记员和相关法院服务职业的工作人员为法院履行行政、安全和其他支持职能,例如安排审判、处理服务费、要求法院下达命令、准备法庭案卷和维护证物、记录审判程序和维护法庭记录 . 他们还促进法庭安全和公共安全,与执法机构联络,并为司法机构提供支持。 他们受雇于联邦、省、地区和市法院以及警察部队。
职位举例
- 法庭管理员
- 法院书记员
- 法院书记员主管
- 法院书记官
- 法院人员
- 刑事法庭书记员
- 司法书记员
- 省法院书记员
具体对应职位
- 诉讼书记员 – 法庭
- 程序书记员 – 法院
- 县法院书记员
- 法庭管理员
- 法院书记员
- 法院书记员主管
- 法院书记官
- 法院副院长
- 法院联络员
- 法院人员
- 法院服务协调员
- 法院监督员
- 法庭书记员
- 审判员
- 刑事法庭书记员
- 家事法庭管理员
- 司法书记员
- 司法人员-法院行政服务
- 司法官员
- 司法服务管理员
- 检控书记员
- 省法院书记员
- 小额索偿法庭主管
- 最高法院书记员
- 审判协调员
- 青年法庭书记员
主要职责
该职位履行以下部分或全部职责:
法院书记员
- 召集法庭下达命令、宣读指控、听取被告的抗辩、向证人宣誓并在法庭上履行其他文书职能;
- 准备法庭文件、法庭案卷和其他文件;
- 记录主要法庭程序,包括答辩、证人姓名、日期、时间和裁决;
- 管理法庭证物的保管和保管;
- 准备文件并参与陪审团选择;
- 更新和维护法院办公文件和电子索引以及法院采取的行动或响应法院判决的文件;
- 接收、支付和说明罚款、费用和信托款项;
- 在法院办公室协助公众。
法庭人员
- 在审判前为法庭储备必要的材料;
- 护送法官到法庭;
- 维护法官和法庭的安全;
- 监督诉讼程序并维护法院的规则和程序;
- 阅读指控并接受被告的请求;
- 将囚犯运送到法院和拘留中心、精神病院、警察局或其他地方;
- 在法院牢房区域维护囚犯的安全,同时护送他们到法庭或其他地方;
- 维护囚犯记录。
法院行政人员
- 协调行政服务并为法院工作人员确定工作重点;
- 监督法庭书记员和其他法庭服务职业;
- 安排法庭审判、审前会议和听证会;
- 监督司法法庭记录的维护;
- 协助编制年度预算;
- 可协助管理人员、运营和法庭设施。
岗位要求
- 必须完成中学学业;
- 为法院人员、法院书记员和法院联络官提供在职培训;
- 法院官员和法院联络官可能需要特殊警员证明;
- 法院书记员和法院官员可能需要 1-2 年的办公室管理大专文凭或同等学历;
- 法院行政人员通常需要 1-2 年的大专文凭,或者可能需要法律、工商管理、司法行政或相关领域的大学学位;
- 法院行政人员可能需要一些法院书记员的经验;
- 法院管理员可能需要在文书服务、行政和管理以及人事信息系统方面的经验。
附加信息
- 法院行政人员的职责可能包括法院书记员或法院官员的职责,具体取决于法院的位置和规模;
- 随着经验的积累,可能晋升到监督或高级法院服务职位。
不包括以下职位
- 行政助理-司法; 司法助理(13111法律行政助理)
- 法庭记者、医疗记录员和相关职业 (12110)
- 法律助理(42200 律师助理及相关职业)
- 治安官和法警 (4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