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医疗职业的工作人员对受伤或内科疾病的患者进行院前紧急医疗护理,并将他们运送到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的医疗护理。 他们受雇于私人救护车服务、医院、消防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制造公司、矿业公司和其他私营部门机构。 作为主管的护理人员包括在本单元中。
职位举例
- 高级护理护理人员
- 救护车服务员
- 救护车服务主管
- 重症监护护理人员
- 紧急医疗技术人员 (EMT)
- 紧急医疗技术专家 – 护理人员 (EMT-P)
- 护理人员
- 护理人员紧急医疗技术员
- 初级保健护理人员
- 紧急医疗助理
- 紧急医疗服务员 (EMA)
具体对应职位
- 高级护理护理人员
- 高级急救医疗助理
- 高级生命支持服务员
- 高级生命支持协调员
- 高级生命支持护理人员
- 救护车服务员
- 救护员实习生
- 救护车服务员主管
- 救护车司机
- 救护车服务现场主管
- 救护车服务主管
- 救护车服务组组长
- 救护车技师
- 助理护理员
- 首席救护员
- 重症监护护理人员
- 钻机军医
- 钻机医疗技术员
- 钻井平台医务员
- 钻机医护人员
- 紧急医疗助理
- 紧急医疗服务员 (EMA)
- 紧急医疗技术员 – 护理人员/高级护理护理人员 (EMT – P/ACP)
- 紧急医疗技术人员 – 初级护理护理人员 (EMT – PCP)
- 紧急医疗技术人员 (EMT)
- 紧急医疗技术专家 – 护理人员 (EMT-P)
- 紧急护理人员
- 婴儿运输服务员
- 中级护理人员
- 医疗助理(护理人员)
- 医疗技术员
- 新生儿急救医疗技术员
- 新生儿医疗技术员
- 护理人员紧急医疗技术员
- 护理人员
- 初级保健护理人员
- 注册急救人员
- 主管救护车服务员
主要职责
该职位履行以下部分或全部职责:
- 评估外伤受害者、呼吸系统疾病和压力患者、药物过量和中毒受害者、工业事故受害者和其他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受伤或内科疾病的程度,以确定紧急医疗救治;
- 对病人进行院前急救,如氧疗、心肺复苏术(CPR)、脊柱固定、包扎和夹板;
- 建立和维持静脉治疗 (IV),为通气和循环并发症应用辅助设备,管理药物并为患者提供其他高级紧急治疗;
- 通过空运、陆运或水运将患者送往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治疗;
- 与救护车调度中心、医院工作人员、警察、消防员和家庭成员合作,确保收集相关信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
- 记录和记录受伤和疾病的性质以及提供的治疗;
- 如有必要,协助医院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 维护紧急护理设备和用品;
- 可以培训和监督本单元的其他工人;
- 可协助对急诊患者进行分流。
岗位要求
- 需要完成一到三年的大学、医院或其他认可的辅助医疗或紧急医疗技术课程;
- 所有省份都需要监管机构的许可;
- 那些操作紧急车辆的人需要适当类别的执照。
不包括以下职位
- 支持卫生服务的其他辅助职业 (33109)
- 急救医疗助理; 急救人员(非辅助医疗人员); 紧急医疗护理员(非辅助医疗人员)(在 33102 护士助理、护理人员和病人服务助理类别中)